各有关进出口企业:
现将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关于停止签发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于停止签发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的紧急通知
商配综函〔201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哈尔滨、长春、沈阳、成都、南京、西安、武汉、广州商务主管部门:
接部外贸司通知根据欧盟颁布的2011年第955号法规,自2011年10月24日起取消对我国输欧盟所有纺织品类别专用原产地证的核查,即我国企业出口纺织品到欧盟成员国无需出具纺织品原产地证明。
自2011年10月24日起,各发证机构停止签发《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输欧盟手工制品证》、《输欧盟丝麻制品产地证》,并请及时通知各进出口企业。
同时请各发证机构认真统计已经打印但未被企业领取的证书种类和数量,立即登计封存并妥善保管全部剩余空白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书和印章,有关证书及印章处理事宜另行通知。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